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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代理记账:"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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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代理记账:"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发布日期:2018-10-11 作者: 点击:

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 1) 利率限制: 会计规定: 无利率限制; 税法规定: 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常熟代理记账或贷款系从关联企业取得并超过规定比例, 应按劳取酬税法规定作纳税调整。

( 2) 辅助费用: 会计规定: 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会计核算中可根据重要性原则作不同处理; 税法规定: 无具体规定。

( 3) 溢折价摊销: 会计规定: 债券的溢折价摊销可采用直线法也可采用实际利率法; 税法规定: 无具体规定。

( 4)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 会计规定: 仅限于购建固定资产; 税法规定: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45 号文新规定为对外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 常熟代理记账可以直接扣除, 不需要资本化计入有关投资成本) 。

( 5) 筹建期间的借款费用( 计入固定资产的除外) : 会计规定: 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税法规定: 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摊销。

( 6)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起止时间: 会计规定: 购建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资本化: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 税法规定: 购建过程中发生的予以资本化: 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当期扣除。

( 7) 资本化的费用数额: 会计规定: 必须按实际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金额和规定的利率计算确认应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税法规定: 无具体规定。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 会计上依据谨慎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而税法则据实扣除、依据法定性原则。这就使得会计计算的利润总额与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实际工作中这些不一致或不协调的应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纳税时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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